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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管理】关于开展学校内设科研机构2023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机构的管理,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校发﹝2022﹞135号)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校级科研机构考核评估办法》(校发﹝2022﹞137号)要求,现开展学校内设科研机构2023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参加考核范围

校级和院级科研机构。(机构列表可从科研处网站查询https:/zzgl/kyjg.htm

二、工作要求

(一)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

1.各挂靠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依据学校科研机构管理相关办法加强对本单位校级科研机构的运行管理。

2.各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在认真总结2023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将本年度完成的与科研机构研究领域和定位相一致的工作内容填入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在填报过程中,应注意对照填表说明(见附件2),做到规范填报。

3.各挂靠单位收集本单位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并对数据准确性和工作内容与机构专业领域相关性等情况进行初审。

4.科研处对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复核,复核结果计入校级科研机构三年评估的定量得分部分。

(二)院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

1.各有关学院或部门依据本单位院级科研机构管理相关办法组织院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

2.学院或部门将本单位院级科研机构考核结果报科研处备案。(备案表格式见附件3)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1.各单位初审完成的《校级科研机构2023年度考核表》应于2024年3月11日前报送。

2.各单位填报完成的《院级科研机构2023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应于2024年3月25日前报送。

3.报送方式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至办公楼808,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fe.edu.cn。联系人:白学清、郭占凯,联系电话:62289303。

附件:

1.校级科研机构2023年度考核表

2.校级科研机构2023年度考核表填表说明

3.院级科研机构2023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科 研 处

2024年1月15日

撰稿:白学清 审核:王立勇